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9條
農田水利會置會長一人,依法令及該會章程
(A)1.綜理業務,
(B)2.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事業機構,
(C)3.對外代表該會。錯誤選項的職權法源來自
第18條(會務委員會之職權) 會務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審議組織章程及會員停權等有關權利義務事項。 二、議決工作計畫。 (D)三、審議不動產之處分、設定負擔或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四、審議借債及捐助事項。 五、審議預算、決算。 六、議決會長及會務委員提議事項。 七、議決會員陳情事項。 八、其他依法令應行使之職權。 前項各款所定職權之行使,以會議方式行之,其屬於第一款至第六款之審議或議決事項,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 第一項各款所定職權之行使,遇有爭議或窒礙難行時,應報經主管機關決定之。 會務委員會對於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決議。
3.下列何者非屬農田水利會會長之職權? (A)綜理農田水利會業務 (B)指揮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