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第 19 條工作站之職掌如下:一、小給水門、小排水門以上灌溉排水設施之維護、管理、歲修、改善、水利妨害之取締及防汛之搶險。二、小給水門、小排水門以上引水、輸水、分水之管理及調節。三、水利小組工作之指揮考核。四、水利糾紛之調解處理。五、水利政令及灌溉制度之推行。六、灌溉水質之監視處理。七、灌溉計畫之擬訂及執行,耕作面積與生產量之調查。八、會員會籍及灌溉地籍異動之查報。九、會費及工程費等各種費用之經收。十、公共財產之維護管理。十一、農田水利會交辦事項。工作站除第一項所列職掌外,得因需要辦理下列事項:一、氣象、水文、土壤之觀測、調查。二、有關農業、水利之實驗及示範。業務性質特殊之工作站...
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第 19 條工作站之職掌如下:一、小給水門、小排水門以上灌溉排水設施之維護、管理、歲修、改善、水利妨害之取締及防汛之搶險。二、小給水門、小排水門以上引水、輸水、分水之管理及調節。三、水利小組工作之指揮考核。四、水利糾紛之調解處理。五、水利政令及灌溉制度之推行。六、灌溉水質之監視處理。七、灌溉計畫之擬訂及執行,耕作面積與生產量之調查。八、會員會籍及灌溉地籍異動之查報。九、會費及工程費等各種費用之經收。十、公共財產之維護管理。十一、農田水利會交辦事項。工作站除第一項所列職掌外,得因需要辦理下列事項:一、氣象、水文、土壤之觀測、調查。二、有關農業、水利之實驗及示範。業務性質特殊之工作站,其職掌由農田水利會依據實際情形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錯誤的B選項在22條水利小組之任務
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第22 條 水利小組之任務如下:一、小給水路、小排水路之維護、管理及修補。二、區域內用水之管理。三、協助工程用地之處理。四、區域內補給水路之設施。五、小給水路或補給水路分水門之管理。六、水利小組經費之經收及管理運用。七、其他水利業務之委辦或交辦事項。前項任務之執行,受農田水利會之監督指導。
14.下列何者非屬工作站之職掌? (A)水利糾紛之調解處理 (B)小給水路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