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管理要點三十三 申請使用農田水利建造物依下列手續辦理之: (一)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並備齊附件送交所屬水利工作站依程序核辦,水利會視需要得另派員複勘。 (二)申請人應依通知繳納各項費用並檢具繳費報核單送交水利會。 (三)申請人自辦之工程,應於開工前向水利工作站提出開工報告書,施工中水利會得派員指導,完工後檢具完工報告書請水利會派員檢驗。 (四)第二、三兩款之書件或工程經水利會審驗符合規定後,水利會應復知申請人並同意使用。
申請人之申請證件齊全時,水利會應於七日內辦理會勘,並於會勘後三十日內核定之。
22.依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管理要點規定,申請使用農田水利建造物,申請人之申請證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