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7 本法所稱共同管道:指設於地面上、下,用於容納二種以上公共設施 管線之構造物及其排水、通風、照明、通訊、電力或有關安全監視(測) 系統等之各種設施,請問可分下列哪項?(A)幹管(B)支管(C)電纜溝(D)以上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