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不服內政部移民署所為限制住居處分之行政收容事件,而提起行政訴訟者,其第一審管轄法院及應適用之訴訟程序為何?
(A)應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適用收容聲請事件程序
(B)應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適用收容聲請事件程序
(C)應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適用簡易訴訟程序
(D)應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適用通常訴訟程序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stone 高二下 (2015/11/15)
第 237-11 條收容聲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前項事件,由受收容人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不適用第十三 條之規定。第 237-17 條行政.....看完整詳解
11F
小野寺律(110高普一般行 高三下 (2021/11/23)
 本題的行政收容事件涉訟
→行政訴訟法第229條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 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 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四、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 五、關於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或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者。 六、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
查看完整內容
12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7/13)
64af5b1b39a9a.jpg
13F

14 不服內政部移民署所為限制住居處分之行政收容事件,而提起行政訴訟者,其第一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