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政府採購法之罰則及附則(114/02/14)是非題 51-100#125485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97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採購單位主管人員或非主管人員,宜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取得採購專業人員資格。逾期未取得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者,機關應調離採購職務。(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