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訴願法§14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 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 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A是不是也不對啊?
沒有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損
19 下列關於訴願之敘述,何者錯誤? (A)人民對其依法申請案件,若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