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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地方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如認其所擬適用之某一法律有違憲之虞,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得為下列何種處置?
(A)宣告該法律無效
(B)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司法院解釋
(C)逕自拒絕適用該法律
(D)仍須依該法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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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winny 高三上 (2016/05/05)
違憲時-法律→聲請大.....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kehaochang 幼兒園下 (2015/11/22)
依司法院大法官371號解釋:「惟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
2F
許武忠 賣點鑽石回饋阿摩 高二下 (2016/03/11)
法律 停止訴訟
其他 逕自拒絕適用

1 地方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如認其所擬適用之某一法律有違憲之虞,依司法院大法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