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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 依據教師法規定,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教師義務,其中教師義務不包括哪一項?
(A)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B)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C)非依法律規定不得 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D)與家庭維持良好互動,並積極參與社區活動,以建立良好的家庭與社區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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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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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姿螢 高二上 (2014/05/15)
教師法 第 四 章 權利義務第 16 條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 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 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八、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 律上之協助。 九、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應享之權利。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113就是要上榜 國三上 (2015/11/15)

教師法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第 17 條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九、擔任導師。 十、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 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4F
teresa 大二上 (2022/04/12)
法規名稱: 教師法英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8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05 日


第 五 章 權利義務
第 31 條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
    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主管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
    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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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依據教師法規定,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教師義務,其中教師義務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