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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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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107 臺南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重複)#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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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7年 - 107 臺南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重複)#70125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7年 - 107 臺南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重複)#70125
年份:
107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98.依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哪項不是教師聘任後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的條件?
(A)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B)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
(C)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D)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不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 事件。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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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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