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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5 同級記帳士公會理事長若連任,依記帳士法第 23 條規定其可連續擔任理事長一職最長為幾年?
(A)四年
(B)六年
(C)八年
(D)十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sumire 小三下 (2016/03/16)
(C)理事長最多連任一次,一次4年,最多8年
2F
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 高三下 (2018/10/21)

第23條(理、監事任期)


  各級記帳士公會理事、監事任期均為四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5 同級記帳士公會理事長若連任,依記帳士法第 23 條規定其可連續擔任理事長一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