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模式的特點,下列何者是正確的?
(A)教導父母明確的溝通技巧
(B)教導父母使用紀律訓練的技巧
(C)教導父母辨識孩子的行為目的
(D)教導父母學習原理
統計: A(1111), B(250), C(305), D(62), E(0) #440554
詳解 (共 1 筆)
一、有效親職系統訓練(Systematic Training for Effective Parenting)
有效親職系統訓練(簡稱STEP)源於Adler的個體心理學(individual psychology),並由Dyinkmeyer與Mackay依此為理論基礎,發展出一套增進父母親子教養能力的訓練模式。STEP強調的是平等的親子關係、家庭社會化過程以及家庭的民主氣氛,而在眾多的親職教育方案中,STEP是目前最廣為人知與運用的親職教育訓練模式(何華國,民85;黃德祥,民86)。STEP主要的論點有下列兩點(李郁文,民87):
(1)幫助父母了解子女不當行為的行為目標如何產生,以及如何消除這些不當的行為表現。
(2)幫助父母了解自然結果(natural consequences)和邏輯結果(logical consequences)的基本概念,以導正子女不當的行為。
STEP認為小孩不當行為的目的有四:引起注意、爭取權力、進行報復以及自暴自棄。父母被鼓勵以一種能促進正向行為與互動的方式,來審視孩子不當行為的目的,如以設定限制、允許孩子選擇、以孩子為問題解決的焦點,也就是建立積極的親子關係,以幫助孩子消除其不良不目標。有兩種假設是STEP的重心:1.導致孩子不當行為的情緒,常是基於經驗與事件的錯誤解釋;2.當父母改變他們本身的行為時,能使孩子獲得更正確的解釋,兒童的行為就會改變。在STEP方案中強調兒童行為改變的方法,及自然邏輯的結果,內容包括家庭會議的介紹、鼓勵家庭舉行對家庭的問題、活動和目標等民主式的討論等(Brock & Oertwein & Coufal,1993)。
二、父母效能訓練(Parent Effectiveness Training)
父母效能訓練(簡稱P.E.T.)是Gordon在1962年提出,其主要的內容強調教導父母學習教養之能力與各種促進親子關係之技巧。父母效能訓練是以Rogers的當事人中心學派論點為基礎,教導父母如何成為一個有效的輔導者,運用尊重、同理、接納、傾聽與子女做溝通,以增進彼此的親子關係。
父母效能訓練包含三個重點(李郁文,民87):積極傾聽(active listening)、使用「我-訊息」(I-Message)、積極溝通(active communication)。積極傾聽是訓練父母的傾聽能力,以便作子女的心理輔導員;我-訊息是訓練父母以「我」開頭來傳達訊息與子女溝通;積極溝通則是訓練父母如何與子女溝通。另外,P.E.T.的方案有幾個要素:包括問題歸屬(problem ownership)、彈性(flexibility)、沒有輸家或雙贏策略(no-lose conflict resolution)。所謂問題歸屬是一種技巧,用來決定誰需要執行問題的解決,高登認為解決問題有時需要重新定義,或將問題所有權從家庭的這個成員轉給另一個成員,體如家庭工作常被認為是父母的問題,常使父母苦惱,在P.E.T.中,重新組織問題是必須的,能使之成為小孩的問題,並讓孩子為此問題盡力做些事。
高登認為父母容易強調一致性,他認為應該有視情況而有彈性變通的餘地,例如不一定每天要求孩子準時九時上床睡覺,在這些議題上開放協商,能使孩子相信他個人的需求和想法是被重視的。家庭中如此的開放,能增進其他的家庭成員發展與家庭中改變的情境。而使用沒有輸家的衝突解決方法,能減低親子間的權力爭奪,假如能使親子經協商後各獲得他們想要的(雙贏局面),就不需付出所有代價去赢(輸-赢局面)(Brock & Oertwein & Coufal,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