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會計審計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9. 依審計法之規定,審計機關決定賠償之案件,應通知該負責機關之長官限期追繳,若逾期未 繳,該負責機關長官應如何追繳?
(A)移送監察院依法處理
(B)移送公庫進行追繳
(C)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D)移送上級主管機關處理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嚕嚕嚕 高二上 (2017/11/06)
審計第 78 條審計機關決定剔除、繳還或...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陳芳逸 大三下 (2022/07/26)

第 78 條

審計機關決定剔除、繳還或賠償之案件,應通知該負責機關之長官限期追繳,並通知公庫、公有營業或公有事業主管機關;逾期,該負責機關長官應即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追繳後,應報告審計機關查核。

前項負責機關之長官,違反前項規定,延誤追繳,致公款遭受損失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由公庫、公有營業或公有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訴追,並報告審計機關查核。

49. 依審計法之規定,審計機關決定賠償之案件,應通知該負責機關之長官限期追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