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處理手冊
四、本手冊所稱文書處理,指文書自收文或交辦起至發文、歸檔止之全部流程,分為下列步驟:
(一) 收文處理:簽收、拆驗、分文、編號、登錄、傳遞。
(二) 文件簽辦:擬辦、送會、陳核、核定。
(三) 文稿擬判:擬稿、會稿、核稿、判行。
(四) 發文處理:繕印、校對、蓋印及簽署、編號、登錄、封發、送達。
(五) 歸檔處理:依檔案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關於文書之簡化、保密、流程管理、文書用具及處理標準等事項,均依本手冊之規定為之。
6.有關擬辦、送會、陳核、核定等處理事項屬於下列文書處理的哪一個步驟?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