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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7. 機關辦理採購評選,依規定應成立之評選委員會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總人數的幾分 之幾?召開評選委員會議時,出席委員中之外聘專家、學者人數至少應有幾人?依規定成立 之工作小組,其人數至少應有幾人?
(A)二分之一, 3人, 2人
(B)三分之一, 2人, 3人
(C)五分之二, 2人, 2人
(D)五分之三, 3人,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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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Hz 高一下 (2017/07/25)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四條

★★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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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k6758 國三上 (2020/10/27)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以上,由機關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

兼或聘兼之,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3F
陳芳逸 大三下 (2022/07/31)

第 4 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以上,由機關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前項專家、學者之委員,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專家、學者以外之委員,得為機關之現職人員,並得包括其他機關之現職人員。

第一項人員為無給職;聘請國外專家或學者來臺參與評選者,得依規定支付相關費用。

第一項專家、學者,由機關需求或承辦採購單位參考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其他相關機關所建立之建議名單,或自行提出建議名單以外,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前項建議名單,由主管機關公開於資訊網路,供機關參考。

機關擬聘兼之委員,應經其同意。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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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機關辦理採購評選,依規定應成立之評選委員會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總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