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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一:
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之規定,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時,如認為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或
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它情形,得限期通知廠商提
出說明或擔保。請問:
(一)所謂「總標價偏低」是指什麼情形?【9分】
詳解 (共 1 筆)
墨夜熠樓
詳解 #4244665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9條、第80條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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