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乙無權占有甲所有之 A 屋,甲依據民法第 767 條第 1 項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訴請 乙返還 A 屋;亦一併依據民法第 179 條,訴請乙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新臺幣 (下同)50 萬元。甲起訴時 A 屋之交易價額為 300 萬元,訴訟進行中A屋之交易價 額飆漲為 400 萬元。試問:

(一)A屋之訴訟標的價額應如何核定?(10 分)

詳解 (共 2 筆)

venus19950627
venus19950627
詳解 #4787093
2021/06/09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七七條之一之規定,訴訟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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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烤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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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5166622
2021/10/20
第 77-1 條
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
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
法院因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得依職權調查證據。
第一項之核定,得為抗告。

本例訴訟標的之價額仍以起訴時之 300 萬元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