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A 為公立學校教師,並兼導師職務,學校召開相關會議,以 A 有經營班級
及輔導管教學生不當等情事為由,決議 A 職務由導師調整為科任老師,並
以函通知 A。A 不服,認該函係對其不利之調職決定,且已影響其名譽及
導師職務加給等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請附理由詳述:
⑴學校將 A 職務由導師調整為科任老師之行為,其法律性質為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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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736,108第1次庭長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