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依就業服務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雇主聘僱同條文各款規定之外國人從事工作,
得不受工作類別、工作年限、定期健檢、期滿出國等規定限制,並免依第 55 條規
定繳納就業安定費,請回答下列問題:
⑴就業服務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之外國人為哪 4 類?(8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一、獲准居留之難民。
二、獲准在中華民國境內連續受聘僱從事工作,連續居留滿五年,品行端正,且有住所者。
三、經獲准與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直系血親共同生活者。
四、經取得永久居留者。
詳解
有居留權的難民
結婚有居留權
工作五年,
拿到永久居留證
結婚有居留權
工作五年,
拿到永久居留證
詳解
1.難民
2.與中華民國國民結婚
3.連續工作居留滿五年
4.取得永久居留權
2.與中華民國國民結婚
3.連續工作居留滿五年
4.取得永久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