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國際公法範圍廣博,有些觀念需要加以區分澄清,以免混淆,請說明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⑴1979 年伊朗將美國外交領事人員拘禁為人質,違反美伊二國均參加的 1963 年的《維也 納領事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Consular Relations)和 1961 年的《維也納外 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因此,美國總統卡特在 1979 年 11 月 14 日發布行政命令第 12170 號,將伊朗在美國財產全部凍結不得運用或 移出美國,請問這是國際法雙邊關係上的「報復」(retorsion)?還是「報仇」(reprisal)? 請詳細說明理由。(7 分)

詳解 (共 2 筆)

Ray Hsieh
Ray Hsieh
詳解 #2925701
2018/07/18
「報復」及「報仇」主要差異在於其手段是否...
(共 30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Axel Lai
Axel Lai
詳解 #2314190
2017/07/04
報復是在符合國際法的範圍內, 有程度地實...
(共 1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