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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1年 - 11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共同科目: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112686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年份:111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第一題:
甲受雇於乙公司擔任外送員的工作,某日甲於送貨時因使用行動電話,不慎撞傷路人丙。請附理由回答 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一)丙就其所受之損害,得否請求乙負連帶賠償責任?【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