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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局◆公司法及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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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2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師級_航運管理:海商法#83370
> 申論題
題組內容
題目二: 依海商法第 21 條對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之標的、項目及範圍之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船舶所有人」?【5 分】
相關申論題
題目一: 何謂海上保險之委付制度?【5 分】被保險船舶有何種情形時,被保險人得委付之? 【15 分】又委付得否附有條件?【5 分】請就海商法之規定詳述之。
#339410
(二)船舶所有人對哪些事項所負之責任,係以本次航行(指船舶自一港至次一港之航 程)之船舶價值、運費及其他附屬費為限?請說明之。【20 分】
#339412
題目三: 依據海商法第 114 條規定,所列舉之共同海損費用有哪些?請說明之。【25 分】
#339413
題目四: 託運人甲之貨物為易燃液體,經乙輪船同意後裝載。運送途中因甲未將預防措施完全告 知,致使乙輪船船體受損。甲主張乙輪船既然已經同意裝運,因而拒絕對於乙輪船負損害賠 償責任。請問是否有理由?請解釋之。【25 分】
#339414
題目四: 託運人甲之貨物為易燃液體,經乙輪船同意後裝載。運送途中因甲未將預防措施完全告 知,致使乙輪船船體受損。甲主張乙輪船既然已經同意裝運,因而拒絕對於乙輪船負損害賠 償責任。請問是否有理由?請解釋之。【25 分】
#339424
題目三: 依據海商法第 114 條規定,所列舉之共同海損費用有哪些?請說明之。【25 分】
#339423
題目二: 請問現行公司法對於「公司負責人」之定義為何?請就法定負責人、職務範圍內負責人 與實質負責人分述之。【25 分】
#339422
題目一: A 上市公司經營電子商務業務。該公司董事長甲於民國 101 年 3 月藉由高價出售自己土 地一筆,提供 A 公司興建員工宿舍之用,並獲取不法利益達新台幣兩億元。甲之土地低價 高賣的利益輸送行為,為小股東乙、丙、丁等三人所查知。請問乙、丙、丁對甲的行為有何 法律訴權?現行公司法之相關規定為何?【25 分】
#339421
2. 試述我國法律對於國際海上貨物運送契約準據法之相關規定。
#338961
二、申論題或計算題 1. 請就我國法律及國際公約之規定,論港區內海運履行輔助人之貨損賠償責任制度。
#33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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