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輻射工作人員」 名冊總表應適時更新,並應包含1.人員劑量監測、3.每年3小時教育訓練及 3.健康檢查管理結果,如有外包或兼職輻射工作人員亦應納入清單中管理。
以上引用自:https://www.aec.gov.tw/webpage/control/rad/files/index_10_26_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