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某甲於民國九十六年間向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領得建築執照,並已開始建築完成基礎工 程及地下室,嗣工務局發現該建築基地,係在九十三年間由某甲申請建築並已完工之 建物,依規定應保留之空地,某甲以矇混手法重覆申請,工務局乃撤銷九十六年所發 之建築執照,並命停工。 請依訴願法及行政程序法之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⑴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撤銷某甲建築執照之法律性質?

詳解 (共 1 筆)

廖紘毅
廖紘毅
詳解 #2678464
2018/03/18
(一)該工務局所為職權撤銷執照是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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