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
>
110年 - 110 國立政治大學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民法組):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99084
> 申論題
題組內容
一、甲男與前妻乙生有一女丙,其後甲男與丁女再婚生有一子戊。戊男與已女結婚之後,生下A男與B男。 丙女因與繼母丁關係不佳,大學畢業之後即離家並與庚女相識相戀五年餘。丙女與庚女為成立家庭,乃赴美進行人工生殖,使用庚女之卵子與第三人捐贈之精子所形成之胚胎植入丙女體内,丙女乃於九個月後在台灣產下一女C,兩人並於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試問:
(一)丙女可否收養B男,是否應經庚女之同意?庚女可否收養C女?(12%)
詳解 (共 2 筆)
一起撐住一起上榜
詳解 #6602331
2025/08/13
(一) 丙女可否收養 B 男? 根...
(共 59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yrk(邀請碼223160)
詳解 #6561707
2025/07/22
1.1 丙女可否收養B男,是否應經庚女...
(共 24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相關申論題
(二)甲男、丙女與戊男於南下掃墓時因車禍事故同時身亡,甲男留下2400萬元應如何繼承?(13%)
#414207
(一)甲以乙為被告,於民國(下同)100年10月間起訴,主張甲、乙於同年7月間訂立A屋買賣契約,價金新台幣(下同)1000萬元,嗣於交屋後,甲發現A屋 有結構上重大瑕疵,無法住居,爰依民法相關規定主張權利。並聲明:兩造於100 年7月間就A屋所訂立之買賣契約應予解除。(10分)
#414208
(二)丙以丁為被告,於100年10月間在A法院起訴,主張丙並未於100年1月間向丁借款1000萬元,丁卻屢次向其催討;並聲明:請求確認丁對之1000萬元債權不存在。該事件尚未經A法院判決前,丁復於101年初在丙住所地之B 法院,以丙為被告,主張丙於100年1月間向丁借款1000萬元,經屢次催討未果:並聲明:丙返還1000萬元予丁。(15分)
#414209
1.如不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A於開庭前二日某時在某路口,因過失撞死由對造B聲請傳訊之證人c,以致證人C法出庭應訊,B主張A行為乃構成證明妨礙?是否有理?
#414210
2.有某最高法院判決見解認為民事判決之證明度為優勢證據,此見解是否妥適?(1.2小共計25分)
#414211
四. 甲、乙、丙三人合夥出資經營A商店,以A商店得名義向丁購買B 貨物,然而積欠新台幣(下同)200萬貨款並未支付。丁以A商店為被告,向法院訴請支付前開積欠之貨款200萬。丁獲得200萬元勝訴確定判決之既判力與執行力是否擴張及於甲、乙、丙合夥財產不足清償之連帶責任部分?甲、乙主張丁尚未交付B貨物,試問甲、乙可否反訴訴請丁交付B貨物?(25%)
#414212
(一)律例在審判實務中否被引用,其實存在一個大致的界線,請問此界線為何?(10%)
#414213
(二)承(一),如此劃分的可能理由何在?(10%)
#414214
(三)在普遍不引用律例的裁判類型裡,審判的主要規範性依據為何?(10%)
#414215
(四)律例在清代中國的審判實務中,具有哪些作用?(10%)
#414216
相關試卷
110年 - 110 國立政治大學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民法組):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99084
110年 · #99084
108年 - 108 國立政治大學碩士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民法組)︰民事身分與民事訟送法#99121
108年 · #99121
107年 - 107 國立政治大學碩士班招生考試試題_法律系(民法組)︰民事身分與民事訟送法#99155
107年 · #9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