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請簡述農會辦理公糧申報及勘查等行政費用為何?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法規名稱: 收購公糧稻穀作業要點
十一、公糧申報、勘查及收購手續費核付程序
(一)公糧申報及勘查費:公所及農會辦理申報、核對、造冊等行政費用,每申報人二十五元;抽勘查費每筆土地十元,復查每筆土地八元。
(二)公糧收購手續費:於收購稻穀業務結束後,按收購稻穀數量乘手續費率之金額核付。惟承辦稻穀經收業務之公糧業者,按手續費總額之百分之七十發給,其餘百分之三十發給農會作為編造收購清冊及辦理轉帳等有關費用。
(三)前二款之費用由分署依據實際情形,審核後撥付。
十一、公糧申報、勘查及收購手續費核付程序
(一)公糧申報及勘查費:公所及農會辦理申報、核對、造冊等行政費用,每申報人二十五元;抽勘查費每筆土地十元,復查每筆土地八元。
(二)公糧收購手續費:於收購稻穀業務結束後,按收購稻穀數量乘手續費率之金額核付。惟承辦稻穀經收業務之公糧業者,按手續費總額之百分之七十發給,其餘百分之三十發給農會作為編造收購清冊及辦理轉帳等有關費用。
(三)前二款之費用由分署依據實際情形,審核後撥付。
詳解
每申報人 25 元;抽勘查費每筆土地 10 元,復查每筆土地 8 元。(收購公糧稻榖作業
要點第 11 點)
要點第 11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