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試回答下列問題:

(三) 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雇主除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應再依那 3 項規定辦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朱育成
一、指定專人對於前述蒸氣、氣體之濃度,於作業前測定之。
二、蒸氣或氣體之濃度達爆炸下限值之百分之三十以上時,應即刻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並停止使用煙火及其他為點火源之虞之機具,並應加強通風。
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