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甲遭法院宣告破產。此時在破產程序中:乙申報對甲全部債權並主張抵押權;丙則明知破產程序存在,但僅申報對甲之部分貨款債權;丁則未申報對甲任何債權,冀待破產程序終結後始起訴請求全部債權;另在法院宣告前,戊已對甲之工廠聲請拍賣,法院依破產法第72條裁定停止強制執行。試依法院實務見解,分別論述:
(二)丙未申報部分債權之效力?(6分)
詳解 (共 1 筆)
Jerry
詳解 #7479232
本小題關鍵在於破產法第125條「未依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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