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乙為情侶,大學時代就同居,自拍性愛影檔以示終生不渝。進入職場後,甲疑乙另結新歡,對乙施暴恐嚇,不准變心。某日,乙難忍甲的粗暴行為,提議分手,甲於是要求乙必須將價值新台幣5萬元的金飾贈與他,乙則要求性愛影檔交出,始將金飾贈與並交 付甲。一週後,乙心有未甘而報警,提告甲的脅迫行為並撤銷贈與,請求甲必須返還金飾。甲於派出所表明確有威脅乙一事,不過金飾已轉售予丙,無法返還乙。 請依民法條文,分析下列問題:

(二)乙可否向丙主張返還金飾?(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