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7年 - 107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國境警察人員:國境執法#69635
科目:國境執法
年份:107年
排序:3

題組內容

四、

申論題內容

(二)為處理日益嚴峻之跨境犯罪,立法院於 2018 年 4 月三讀通過國際刑事司法互助 法,該法並於同年 5 月 2 日公布施行,請問刑事司法互助之定義為何?依該法得 請求或提供之協助事項為何?請說明之。(12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Apple Meng
依據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第 四 條 第一款 刑事司法互助:指我國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間提供或接受因偵查、審判、執行等相關刑事司法程序及少年保護事件所需之協助。但不包括引渡及跨國移交受刑人事項。依據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第 六 條 得請求或提供之協助事項如下: 一、取得證據。 二、送達文書。 三、搜索。 四、扣押。 五、禁止處分財產。 六、執行與犯罪有關之沒收或追徵之確定裁判或命令。 七、犯罪所得之返還。 八、其他不違反我國法律之刑事司法協助。
詳解 提供者:嗶嗶嗶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第 4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刑事司法互助:指我國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間提供或接受因偵查、審判、執行等相關刑事司法程序及少年保護事件所需之協助。但不包括引渡及跨國移交受刑人事項。

第 5 條
依本法提供之刑事司法互助,本於互惠原則為之。

第 6 條
得依本法請求或提供之協助事項如下:
一、取得證據。
二、送達文書。
三、搜索。
四、扣押。
五、禁止處分財產。
六、執行與犯罪有關之沒收或追徵之確定裁判或命令。
七、犯罪所得之返還。
八、其他不違反我國法律之刑事司法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