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現行的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和那六項保險事故有關?請說明之。 (18 分)
依據《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一七三之三條,實物給付應與所連結之保險事故有關,並以提供醫療服務、護理服務、長期照顧服務、健康管理服務、老年安養服務、殯葬服務,及為執行前述各項服務所需之物品為限,分別說明如下:
(一)醫療服務:由專業的你來寫~
(二)護理服務:由專業的你來寫~
(三)長期照顧服務:由專業的你來寫~
(四)健康管理服務:由專業的你來寫~
(五)老年安養服務:由專業的你來寫~
(六)殯葬服務:由專業的你來寫~
以下是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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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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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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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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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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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及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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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每三年提供被保險人一次健康檢查。
Ø性質為生存保險金。
Ø亦可提供健康諮詢與指導、遠距照護、生理數據監控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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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被保險人罹患疾病或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可至約定之醫療院所接受診療。
Ø性質為健康保險金或傷害保險金。
Ø提供醫療服務之機構須符合「醫療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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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被保險人因疾病、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分娩,而需要照顧時,可至約定之照護之家接受照顧。
Ø性質為健康保險金或傷害保險金。
Ø提供護理服務之機構須符合「護理人員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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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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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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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安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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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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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及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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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被保險人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時,依其狀況及需要提供相關的服務或物品,例如:入住長照機構、居家無障礙空間規劃或修繕、提供輔具、餐飲服務、交通接送等。
Ø性質為健康保險金或傷害保險金。
Ø提供長期照顧服務服務之機構須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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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被保險人達到65時,可至約定之老人住宅入住並享有相關服務。
Ø性質為生存保險金或年金保險金。
Ø提供老年安養服務之機構須為「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所稱之老人住宅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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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被保險人身故時,提供約定的殯葬服務(例如:殯葬儀式安排、納骨塔等)。
Ø性質為死亡保險金。
Ø提供殯葬服務之機構須符合「殯葬管理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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