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國營事業◆1.商事法 2.行政法
>
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法務:1.商事法 2.行政法#28477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法務:1.商事法 2.行政法#28477
科目:國營事業◆1.商事法 2.行政法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法務:1.商事法 2.行政法#28477
科目:
國營事業◆1.商事法 2.行政法
年份:
102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四、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四)某甲向地方政府建築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建築執照,遭該主管機關駁回申請,惟該駁回 處分內漏未告知「救濟期間」,若某甲欲對該處分聲明不服,應如何處理?又若該主 管機關於駁回處分內漏未告知的是「救濟機關」,讓某甲誤向無管轄權機關聲明不服 ,該無管轄權機關應如何處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