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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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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漁業技術:漁法學#2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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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組內容
一、請說明下列漁具之結構及其漁法要旨,並列舉臺灣現有之相關漁業。(20分)
(四)Surround net
其他申論題
五、試述拖網網具禁止在離岸 3 浬內作業之理由,以及在漁具設計上其未來應努力之 方向。(20 分)
#33928
(一)Long line ;
#33929
(二)Gill net ;
#33930
(三)Otter trawl
#33931
二、以底層魚族為目的之籠具漁法,其探魚過程在可能漁場判定上,應具備那些知識? 又如何判定籠具佈放位置?(20分)
#33933
三、漁撈作業過程最後將魚體揚起(或撈起)至船上的步驟為漁獲法,試述臺灣目前用 於漁獲起個體魚或大量群體魚的漁獲法和漁具。(20分)
#33934
㈠當風浪大時,單船拖網髮綱施放長度應增長或縮短?其理由為何?(6分)
#33935
㈡小型單拖漁船將囊網橫移至前甲板侧揚起時,不考慮海流的因素下,應與風向採 取何種相對關係?其理由為何?(7分)
#33936
㈢沿岸刺網漁法作業時,作業網具前後錨定浮標以固定網具佈放範圍,以及警示或 告知來往船隻。關於浮標繩長度設定之原則與理由為何?(7分)
#33937
五、傳統鮪延繩釣作業時,幹繩的佈放為一字型,每筐幹繩懸掛的支繩數多在5-9支, 近年來在熱帶海域作業的漁船已有新的佈放方式,試述新的佈放方式為何?其優點 和理由為何?(20分)
#3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