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涉嫌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選任乙擔任該案之辯護人。偵訊中,甲 自白犯罪,檢察官遂以甲已經自白犯罪為由,要求乙提交與甲之間討論 該案情時所為之筆記與往來書信。試問,

(1)乙是否得拒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