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舞弊係應做為不做為 、不做為而做為之交易,影響財務報表之重大不實表達,舞弊對象有管理階層及員工一人或一人以上 ,故意以不當方法以獲取不當感或非法利益之行為,分為財務報表報導舞幣及挪用資產兩類,其風險因子有:
(1)壓力或誘因:個人誘導挪用資產原因可能無法滿足生活需求;而財務報導舞弊可能來自企業無法達成外部或內部預計盈餘目標之壓力,尤其是無法達成財目標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2)機會:内部控制存有缺失 ,而管理階層及員工有機會舞弊或挪用資產。
(3)行為態度合理化:個人偏差態度、人格特質或道德觀可能使其做成舞弊行為,將其行為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