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十條第三項規定:「物之所在地如有變更,其物權之得喪依其原因事實完成時物之所在地法。」,說明
⑴原因事實;
詳解 (共 1 筆)
一起撐住一起上榜
詳解 #7084308
一、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十條第三項 ...
(共 3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