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為擔保其對乙之新台幣(下同)110 萬元債務,乃提供丙為發票人,金額 160 萬
元本票 1 紙為擔保。乙於付款日提示,未獲付款後,依票據法第 123 條聲請法院強
制執行,丙隨即具狀向受理法院表示:甲之債務已清償,且本票係偽造。請附理由
回答下列問題:
⑴受理法院就乙之聲請應調查之事項為何?可否調查丙具狀聲明之事項?(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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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624698
四、本票強制執行與救濟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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