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96年 - 96年第二次司法人員司法官#31018
科目: 商事法
年份:96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三、台灣進口商 A 向德國出口商 B 購買精密機器乙批,委由英國籍船公司 C 承運來台,C 於機器裝載後,簽發載貨證券交給 B,載明卸貨港為基隆港,且在載貨證券背頁載 明,因貨運所生之糾紛,應先向香港仲裁機構提付仲裁,嗣載貨證券經 B 背書轉讓 與 A。基隆港卸貨時發現因 C 承運人於裝載時捆綁不當,航行途中三件木箱發生相 互撞擊,致損壞三台機器,經公證公司檢定,該三台機器損失金額分別為 50 萬美 元、40 萬美元及 30 萬美元,A 遂向台灣基隆地方法院訴請 C 船公司賠償。試依海 商法及司法實務見解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申論題內容

⑴ C 船公司抗辯本案應先向香港仲裁機構提付仲裁,才得起訴,有無理由?台灣基 隆地方法院能否受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