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北公司未依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對於審計服務小組提出的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2017 年底應有餘額 2,184 萬元,2016 年底應有餘額 1,536 萬元, 新北公司董事會以金額不重大為由拒絕調整。 趙壹會計師與錢佴會計師決定對新北公司 2017 年財務報表繼續表示保留意見。 試作:有關 2017 年度財務報表查核報告之格式與內容:
⑵就該查核報告與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差異處,完整寫出查核報告該部分。(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如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