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甲為任職於某公務機關之公務員,因涉嫌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向承包廠商收賄 新臺幣 9 千萬元,嗣因案情爆發,即逃逸無蹤,經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偵辦,於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至甲家中起出賄款,並當場逮捕甲到案,甲之辯護人於檢察官偵 查中聲請接見甲,惟檢察官認甲之辯護人之接見將導致偵查中斷,顯然妨害偵查進 行,因而諭知暫緩接見。試問:

⑵甲或甲之辯護人有何救濟方法?並說明其理由及法律依據。(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