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了解海洋的涵容和自淨能力,以作為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的參考依據。 2.阻絕河川等攜帶陸源污染物進入海洋。 3.在進行海洋資源開發、海岸及海洋空間利用前,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並選擇對海洋生態環境衝擊最低方案。 4.建立監測網站,持續長期進行海洋監測工作,隨時掌握海洋環境動態,遇到污染狀況可立即發布警訊並進行處理作業,以達到預警效果並避免污染惡化。 5.建立民眾海洋保護觀念,遵守海洋保護相關法規並確實執行海洋環境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