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甲與鄰居 A 不睦,二人爭吵拉扯,甲用力推倒 A,致 A 後腦碰及牆壁,輕微擦傷。
事隔二日之後,A 在家中休息,突然從椅子上傾倒,前額撞及地面,不醒人事,經
其父 B 召救護車送醫,住院治療一個月,A 始終昏迷,成為植物人,B 不得已將 A
轉往安養中心看護。B 懷疑 A 之傷勢,與日前和甲拉扯跌坐後腦碰壁有關,隨即以
甲涉犯傷害致重傷罪,向警局提出告訴。B 嗣後為支應 A 醫療看護費用,需處分 A
的資產,向法院聲請裁定宣告 A 為禁治產人,法院於兩個月內完成 A 之禁治產宣告,
選定 B 為監護人,擔任 A 之法定代理人。案件經警局移送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以甲
觸犯傷害致重傷罪嫌提起公訴,惟法院審理結果,認定 A 之重傷結果與甲之傷害行
為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逕依傷害罪論處甲罪刑。且本案審理中,甲未經選任辯
護人,法院亦未指定律師為甲辯護。試詳細析論下列問題:
⑶本案全部審理程序未有辯護人到場辯護,程序是否合法?(25 分)
詳解 (共 1 筆)
kamui
詳解 #4764554
(一)本案全部審理程序未有辯護人到場,程...
(共 37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