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傷害保險興健康保險中,保險人對被保險人遭受到身體上之傷害或死亡時之賠償責任,只限於保
單上所保的危險導致者為限。也就是說,保單上所保的危險發生造成被保險人身體上的傷害或死亡
。須 有因果關係之存在,才能構成保險人給付保險金之條件。
所謂「主力近因」,是指導致被保險人死亡或受傷的主要或有效的原因,而不是指最直接或最接近
被保險人死亡的原因,假如導致被保險人死亡或受傷的原因有二個以上,而且每一個原因之間有因
果關 係且又未中斷時,則最先發生並且造成一連串事故發生之原因,就是所謂被保險人死亡或受傷
的「主力近因」 。主力近因類似於我國民法的相當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