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送達文書依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由司法警察行之。甲係刑事被告,
住於台北市大安區,乙係轄區司法警察,依法送達甲 97 年 7 月 1 日審判期日傳票,
問下列送達是否合法,試分別說明之:
⑷ 乙赴甲住所三次均無人在家(中、午、晚各一次)乃在信箱內留字條,請甲至轄 區派出所向乙領取傳票。(7 分)
詳解 (共 1 筆)
追夢者
詳解 #3328186
1.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62條準用民事訴...
(共 121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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