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法學題庫

【非選題】
一、甲為詐騙集團成員,擔任車手,負責提領詐騙所得款項,某日收到該集團水房部門之指示,持提款卡至超商提款機,擬提領被害人因遭該集團詐騙而匯入指定銀行帳戶內款項。由於甲頻頻換卡又在操作提款機時, 以手機不斷詢問並回報有關帳戶跟密碼的問題,超商店員 A 懷疑甲可能是車手,便悄悄報警處理。但員警 B 到場時,甲早已結束操作並已離開 超商,A 見 B 到來,便主動告知甲的長相、身高、穿著等外貌特徵以及離去的方向,B 騎機車循線追去,很快便在距離超商 600 公尺的騎樓處, 發現正一邊悠閒抽菸一邊整理提款卡與現金並將之收進包包的甲,B 見 狀便下車上前詢問:「這些卡都是你的?證件我看一下」 ,甲回說: 「證件沒帶,都是我的卡」,B 又加重語氣再問一次:「這麼多卡,真的都是你的?」 ,甲做賊心虛緊張到開始發抖結結巴巴地說:「有些是朋友的」,B 接著問:「所以是幫朋友領錢?打電話給你朋友,我向他確認一下」,甲 抖的更厲害一時說不出話,B 接著又說:「你包包打開,我看一下」 ,甲 一打開,B 就看到包包內裝有大量千元現鈔和一大疊提款卡(事後合計有 30 萬元及 20 張卡)。於是立刻以無線電聯絡警局同仁即時查證這些提款卡上所載帳號之帳戶現狀,發現竟有多達 10 張卡已被列為警示帳 戶。於是 B 當場將甲逮捕並以詐欺罪移送法辦。

【題組】(二)本件起訴後,承審法院認為甲係以一行為觸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 第 1 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罪,及刑法第 339 條之 4 第 1 項第 2 款之 加重詐欺取財罪,依刑法第 55 條前段規定從一重之加重詐欺取財罪 處斷而為科刑,此時應否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第 3 項之規定一併宣告刑前強制工作?(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