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保條款係規定保險標的發生部份損失而實際保險金額未達保險標的價值之某一定比例時,保險人依實際保險金額與最低應保金額(Amount Required)之比例負賠償責任之條款。以一設有80%共保條款(80% Coinsurance Clause)之火災保險單為例,假設某一保險標的實際保險金額為$180,000,某日該保險標的發生火災,據估計火災損失$32,000,而當時該標的之實際現金價值為$300,000,則依80%共保條款規定,保險人之賠償責任為$24,000即($32,000X$180,000/$300,000X80%) 其保條款之目的在於促使被保險人提高保險金額,並使保險費負擔公平、合理。
2.以上述例子來證明,保險人之賠償責任為$38,400即($32,000X$180,000/$300,000X50%),因此,保險金額越高,共保百分比越低,則被保險人的保障性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