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99年 - 99 調查、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調查人員調查工作組、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政經組、社會組:政治學#46507
科目:政治學(概要)
年份:99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何謂主權?隨著新的政治變遷,固有的主權概念具有新的意義,造成主權意義變化 的原因為何?試分別說明之。(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hik64279

「主權」為構成當代國家所不可欠缺的要素之一,此概念從創立至初至現代全球化、各國在國際現實上的角力等原因,其意義已開始出現轉變,而不僅限於「象徵性」的層面

(一)主權的意涵

所謂主權(Sovereignty)的概念,最早由法國思想家布丹(J.Bodin)於16世紀所提出,為一種「代表『國家』對內得以完整行使統治權,對外得以與其他國家平等相處、對待的象徵性權力。換言之,主權分別代表著「法律上的至尊」及「事實上之統治」兩種意義。

(二)主權意涵的轉變

1.傳統-主權的型式意義

依照Bodin對主權的定義,主權在外觀上和理論上的呈現,對國家內部型式為「最高決定權」,例如可制定憲法等;對國家外部的型式則為「平等地位」,例如是否可加入國際組織等。

2.當代-主權的實質意義

當代對於主權概念的探討,已跳脫最初的「象徵意義」,而轉為實質層面中主權的「權力效果」究竟如何

(1)國家內部-人民對國家權威的服從程度

「最高決定權」的達成,須以國家是否有「事實上的統治」為基礎。換言之,若要彰顯國家的「內部主權」, 則勢必要探討國家對於壓制或贏取人民支持的能力。例如「失則國家」的概念,在國家難以達到事實上的統治的情況下,即便有著「最高決定權」卻有紙上談兵之感。

(2)國與國之間-不受干涉抑或是影響他國的能力

國家是否能得與其他國家平等相處,需考量到國家所有綜合條件例如人口、資源、武力等實力面向的總合,才能達到與其他國家平起平坐的狀態。換言之,若一國的國家因其自身國力或國際現實的因素,而常被其他國家干涉內政、難以加入國際組織,則主權的外部權力效果不彰下,與其他國家間的「平等地位」便難以實現。

3.造成主權意義變化之原因

(1)外部主權的變化-國際條約、國際組織的限制或是國際環境的現實壓力

有學者認為,相對抽象化的主權,法規化的主權是可以被規限,且事實上已被規限的政治權力,其中包含政治事實的規限,例如某些小國在面臨到大國時往往無法充分伸張主權;另也包含主權的他限,例如來自國際條約、公約等來自外國的限制

(2)內部主權的變化-國家權威認同的轉變

由於缺少權力的壟斷能力,民主國家對於內部成員的掌控,乃是建立在內部成員「自願性服從」的面向上。換言之,內部主權的建立,即須倚靠足夠的正當性

A. 然而在全球化下的全球趨同情況下,人民對於國家的認同轉弱,「全球市民社會」概念的出現,使得主權的「權威特質」日漸受到挑戰

B. 部分新興國家於政治發展的過程中,仍然陷於多重危機的情況,例如認同危機(非洲的筆直國界問題)、命令貫徹的危機(內戰)等,使「事實上統治」無法達成,國家便難以行使主權

當代主權意義的轉變,探討重點已由原本的「最高不可侵犯性」轉變為實際發生的「權力效果」,而一國的主權是否能夠彰顯,取決於國家對於內、外部環境的應對能力。基於主權對於國家的關係,等同於靈魂對於人類般,其控制能力的強弱,勢必決定國家的強盛和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