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所訂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附錄五、七,民國114年2月21日修正),職場不法侵害的定義為:工作人員在勞動場所遭受他人以言語、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之謾罵、威脅、攻擊或侮辱等,以致於明顯或隱含地對其安全、福祉或與健康構成挑戰的事件;請列舉5種常見的職場不法侵害行為樣態。 (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