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消防法規定,各級消防主管機關得調度、運用政府機關、公、民營事 業機構消防、救災、救護人員、車輛、船舶、航空器及裝備,有關受其 調度、運用之事業機構之請求補償標準,請詳述之。 (25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1 筆)
依時間顯示最近 1 筆。
詳解 (共 1 筆)
chhh
詳解 #7512836
ㅤㅤ
1.受前條調度、運用之事業機構,得向該轄消防主管機關請求下列補償:
一、車輛、船舶、航空器均以政府核定之交通運輸費率標準給付;無交通運輸費率標準者,由各該消防主管機關參照當地時價標準給付。
二、調度運用之車輛、船舶、航空器、裝備於調度、運用期間遭受毀損,該轄消防主管機關應予修復;其無法修復時,應按時價並參酌已使用時間折舊後,給付毀損補償金;致裝備耗損者,應按時價給付。
三、被調度、運用之消防、救災、救護人員於接受調度、運用期間,應按調度、運用時,其服務機構或僱用人所給付之報酬標準給付之;其因調度、運用致患病、受傷、身心障礙或死亡時,準用第三十條規定辦理。
2.人民應消防機關要求從事救災救護,致裝備耗損、患病、受傷、身心障礙或死亡者,準用前項規定。
ㅤㅤ
這題差不多把這條寫出來應該會有23分以上,寫阿摩解答只寫這樣很難高分,僅供參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