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照「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公務車輛交通事故處理原則」,各級消防機關各 類型消防車、救護車及機車等車輛,於執行救災、救護或其他公務時發生交通事故 時,各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應指定適當人員成立「公務車輛交通事故善後處 理小組」,分工辦理那五項事務?(25 分)